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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9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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几十年前,两国交战,武安侯的铁骑踏进西北草原时,将数十个边境的小部族夷为平地,而那些在部族中幸存的男女老幼便被其收为战俘。
右手的铁环是战俘的标记,他们被发配至大魏的各个边境重修国土,也有人流入官宦之家成为奴隶。
铁环约莫有两寸来宽,若是年幼的战俘,铁环便不会封口,随着孩童身形的增长,每隔五年换一次,直到他手腕基本成型时,封口就会被焊死,除非斩断手掌,否则将此生此世无法摘下,一辈子都标志着他奴隶的身份。
听说当年武安侯一人手里就有成百上千的俘虏,陈家既是他亲妹妹的夫家,那么想必也能分到不少……
宛遥打量着他的神情,谨慎地问:“秦大哥和陈府有渊源?”
秦征难得侧目看了她一眼,仍旧有问必答:“我是陈府的亲卫。”
说完,像是回忆起什么,他平板的语气里多了几分柔和,“……十年前被侯爷选为小公子的伴当,送进府的。”
猜测他现在的年纪可能也就二十出头,十年前……大概正是十多岁的样子。
宛遥心中忽的一软,“那你们,应该也是一起长大的了?”
秦征望着眼前波澜壮阔的万里河山,轻声说:“是啊。”
武安侯无后,兄长又被他亲手射死在了城墙上,于是对于这个妹妹他疼爱有加,而陈家的小公子更是两家捧在手心里宠大的独苗。
他自小骄纵跋扈,盛气凌人,一条鞭子抽遍了所有伺候的下人。
只要一声令下,仆役们就得在他面前表演摔跤供他取乐;他抬脚往地上一跺,便有人匍匐跪着,由他骑在院中兜圈,或许还得学狗再叫上两声。
秦征那年还只有十一岁,因为生得比同龄人强壮,是小公子时常使唤的对象。
他的裤腿常年是破的,膝盖上磨出了厚厚的茧子,皮裂开了又结痂,结痂后再裂开。每天夜里都要用好几盆热水,才能把冻伤的关节揉散。
战俘的一生颠沛流离,他甚至已不记得父母亲的模样,住在陈府的厢房里时,就觉得自己这一辈子或许便要这么过去了。
直到那一日。
大雪初晴,公子扬鞭坐在他背脊上雀跃呼喝,秦征趴在结霜的青石砖上的时候,远远的,不经意看到一抹海棠色的身影站在腊梅的枝头下,正目光怜悯地望着这边。
那是个模样精致的小女孩,大红的披风裹住全身,长发乌黑得像段子,明眸如星,令人自惭形秽。
不知道为什么,秦征被那个眼神瞧得心里一悸,这是他头一次体会到一种让人无地自容的难堪。
他不想让这个人看见自己现在的样子,于是便不自觉地挺直了腰。
然后小少爷就这么毫无防备的,让他甩了下去,愣了半瞬,开始嚎啕大哭。
整个陈家大发雷霆。
管事挨了骂,愤怒地抽了他一顿棍子。
腊月凌冽的寒夜中,秦征垂头跪在冰冷的雪地上,北风刮过背脊,清辉如刀。
明月是冷的,手脚是冷的,连心也仿佛没有温度。
但在天地间万籁宁静之时,有人竟朝他走过来。
清浅的步子踩着松软的雪,咯吱咯吱作响,秦征一抬头,对上一双璀璨生辉的眼睛。
女孩儿向他递出一只手,嗓音清丽:“起来吧,我帮你在爹爹那边求情了,他已经不追究了。”
秦征望着那只纤尘不染的手,有好一瞬怔忡。
他从出生起就是奴隶,除了同为奴隶的亲人,没有人会拉他的手。
秦征将掌心暗暗在衣衫上擦了又擦,良久,才小心翼翼的握住了。
那是非常温暖的触感。
他生生世世,都不会忘。
……
“大小姐是个很好的人。”秦征随手拾起脚下的一粒石子,“我希望你能救她。”
尽管被掳劫到这深山之中,但不知为何,直觉告诉宛遥这个人并没有恶意。
“你就这么坚信,我救得了她?”她轻轻问,“万一我也治不好呢?”
秦征把石子丢下山,“那多你一个给她陪葬,也不亏。”
“……”谁说没有恶意了!
宛遥叹了一口气,“我再怎么说也是官家小姐,父亲和陈尚书多少有点同朝为官的交情,你就不怕东窗事发,引火上身吗?”
秦征摇了摇头,“我既然选择把她带出疫区,便没想过要全身而退。我的命很贱,本就不值几个钱,挣扎到这个年岁已经是同龄中最得幸的那一个了,没必要还继续贪心不足。”
宛遥曾接触过许多徘徊在鬼门关边沿的病人,却从未见到有人像他这样,如此淡薄性命。
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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