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百零八章 正确的掏虾_重生日常修仙 首页

字体:      护眼 关灯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

第三百零八章 正确的掏虾

第(2/3)页

将她的优势完全展现出来。

  姜宁过了眼耿露的腰,他说:“你瘦了点。”

  刚开学时,她带些婴儿肥,现在依然有,却少了许多,大概是转移了位置。

  耿露上前两步,解释道:“我每天晚上跟我妈妈做瑜伽,有锻炼哦。”

  说着,她用胳膊绕了优雅的小动作,给姜宁演示她的成果。

  姜宁接到耿露,与她一起朝平房走。笳

  这个时间,薛楚楚快到了,姜宁没再等她。

  相比耿露,薛楚楚不是第一次来了,她认识路,不用接。

  到了平房后,耿露参观姜宁的房间,屋里东西很多,却异常的整洁,第一眼看去,格外的和谐。

  耿露在姜宁房间待了几分钟,外面的薛元桐喊道:

  “出发了出发了!”

  平房外。

  薛元桐头戴草帽,脚踩凉拖鞋,肩扛一根竹竿,竹竿后面悬挂一个空桶。笳

  空桶勉强维持平衡,薛楚楚站在桶边,时刻注意别掉下来。

  她手里还拿了一团毛线。

  逮虾的设备非常简陋,仅有这三样。

  “楚楚,我和姜宁说,你敢掏蛇,等到河边你给姜宁表演一个。”薛元桐说。

  薛楚楚清冷的眸子凝固了,她面露难色:

  “桐桐你是认真的嘛?”

  蛇那东西,她很害怕的。笳

  “小时候你明明可以的。”薛元桐理直气壮。

  薛楚楚:“所以那是小时候。”

  隔壁门口,邻居汤大爷和汤老太,正带小孙女吃饭,他们瞧见这幕。

  汤大爷喊道:“桐桐,你们抓鱼啊?”

  薛元桐说:“不,我逮虾。”

  汤大爷:“能逮到吗?”

  薛元桐:“四个人呢,我们抓一桶。”笳

  汤大爷看了看四个人,按照他的眼力,真正能派上用场的,怕不是就小姜一个。

  “你们抓虾吧,我今天得赶趟医院!”汤大爷说。

  薛元桐:“小凡什么时候出院?”

  小凡是他们这一排平房中的孩子,今年9岁,才上三年级,之前姜宁买过他妈养的大鹅。

  汤大爷叹气:“小凡头上缝了8针,小凡妈哭惨了。”

  薛元桐:“我明天和我妈去医院看他。”

  邻里邻外互相帮衬,人之常情。笳

  ……

  告别邻居,姜宁一行人出发了。

  薛楚楚取下桐桐的桶,拎在手里。

  耿露空手,跟在姜宁身边。

  此时上午8点左右,太阳刚跃上地平线不久,气温凉爽。

  河坝的人挺多,散步的,锻炼的,卖鱼的。

  薛元桐登上河坝,辽阔的浍水河跃入眼前,从此地望去,河畔的芦苇丛清晰可见,早起的钓鱼人矗立河边。笳

  果然,以浍水河的地势,不论何时,总能找到钓鱼的人。

  他们比上高中的薛元桐起的还早!

  薛元桐带队前进,他们所去的河岸,距离这边有上千米。

  中途,前方河坝中间坐有一个人影,来往的人们,下意识避开他。

  薛元桐提醒道:“你们等下别看那个人,他有病!”

  有病?

  闻言,耿露视线移动,那是一个二十多岁的男子,浑身衣物破旧,脸上肮脏,满嘴胡子,表情透露出一股不正常。笳

  薛元桐停下步子,小声的讲:

  “他有精神病,我们邻居家的小孩,被他用石头砸了头。”

  “因为有病,没人能管得了他。”

  薛楚楚和耿露自觉避远了些,姜宁依旧如常。

  似乎每个村,都有那么一个精神病或者弱智,或者‘疯子’。

  大部分的疯子不伤人,然而河坝这个比较罕见,居然主动攻击小朋友,比较反常。

  这次打的是薛元桐家邻居的男孩子,上次大概在几年前,听说砸了一个小女孩子的手指,貌似砸断了,精神病的家人赔了一两千吧。笳

  耿露经过时,意外的打量了一眼‘精神病’,结果,‘精神病’直直的盯着他,脸上有种说出来的阴冷笑容。

  不知为何,耿露心中一寒,竟有种莫名恐惧感。

  那个笑容太诡异了,耿露从未见过这种笑容,仿佛是在看一个冷冰冰的物品。

  耿露默默走到姜宁身侧。

  突然,神经质质的声音响起:“桶,我要桶,红桶,哈哈!”

  精神病年轻人咧开嘴,露出一口恶心的牙齿,张开双手,步伐蹒跚的朝这边靠近。

  薛楚楚快步拉开距离。笳

  周围的行人驻足,盯着这一幕,不乏一些常来河坝散步的人,他们全部认识‘精神病’。

  姜宁平静的喝道:“滚远点。”

  一句话中蕴含了灵力和神识威慑,那精神病年轻人,吓得一个哆嗦,瘫坐地上。

  行人惊讶不已。

  姜宁走远后,耿露回过神来,拍拍胸口:“他好吓人!”

  薛楚楚不解:“他想夺我的桶。”

  薛元桐回身看了看,说:“他不光夺人桶,还夺人的菜,以前我妈买菜回来,他抢我家的菜。”笳

  耿露想到那场面,气愤道:

  “无法无天了,没人

(本章未完,请翻页)
 https://m.fozhldaoxs.cc/book/29929651/67230590.html

  顶点小说网阅读网址:m.fozhldaoxs.cc
加入书签我的书架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