终章 九三年(十九)_新顺1730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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终章 九三年(十九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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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耕地了。

  而蒙古地区,纯纯地是被农耕挤到了400毫米等降水线以北,甚至因为这几年气候转暖、以及一些抗旱作物的种植,农耕区不断北移。

  这也使得,蒙古地区的经济结构,极为单一,且极为脆弱。

  经济结构单一且脆弱,那么社会分工也就还早,手工业发展什么的最多也就想想。

  啥都缺。

  布匹、铁锅、丝绸、茶叶、糖……甚至于,如今连批量制造的铜佛像,在这边都卖的相当好。

  然而蒙古人手里又没有钱。

  抢……燧发枪时代了,抢钱的时代过去了。

  那就只能换。

  商人们倒也不急着要现钱。

  春天来的时候,你赊了多少东西,咱们定好了你用多少羊来还;秋天回去的时候,把你欠债抵账的羊牛马赶走。

  这里面,显而易见地能看出来问题。

  春天的羊,和秋天的羊,是一个羊吗?

  或者说,一个小牛犊,和长大后的牛,是一个牛吗?

  从生物的角度上讲,是。

  从商业的角度上讲,显然,不是。

  这是一方面。

  另一方面,蒙古地区的经济结构单一且脆弱,所以社会运行和大顺这种理论上是小农国度的情况,完全不同。

  各个部族的首领,类似于欧洲的封建主。

  下面的牧民,倒不如说是农奴或者牧奴。

  这些大大小小的封建主,向大顺皇帝效忠,按照封建分封那一套,各自分好自己的地盘草场等等。

  同样的,这些大大小小的封建主,得向最高领主履行封建义务。

  在大顺内地,是郡县制、亩税。

  而在蒙古地区,则基本还是封建义务制。

  封建义务这一套,隔壁幕府就搞得有模有样。大顺这边也差不多:各个部族的首领,时不时得入京朝贡,在京居住一段时间。

  入京……京城居,大不易。你入京,不得讲排场、不得花钱?

  没钱,那不得借啊?

  借,自然是和在蒙古地区买卖最大的商会借。

  利息,肯定是按照《大顺律》走,绝对合法:36%,最多三年,连本带利两倍即止。若两倍即止,还不还,则本息合计为新本,再按照36%的年息还。

  除此之外,各个部族得出丁、徭、役。

  比方说,驿站、边防、巡逻、戍边,这些义务,是要花钱的。

  花钱,没钱就得借。

  借了,就只能借合法的最高利率,低了压根借不着。

  借钱,又没有金山银山,拿啥还?那不就只能拿牛马羊等来还吗?

  而商会在这里,实际上赚了三份钱。

  借的钱,总要花了买东西,所以还是买我的东西。这是一份钱。

  借的钱,得按照大顺律的顶格利息算利率,三年翻番。这是一份钱。

  迁牲口的时候,牲口是按照春天定下的数量,秋天再弄走,那这一个牧期的长膘,又是一份钱。

  一般来说,这种事若在中世纪,实属正常。

  就和欧洲的领主和犹太人一样,借钱,不想还,那就杀犹、驱逐犹太人呗。

  然而,问题在于,在这边做买卖的,可不是无力反抗的犹太人。

  其幕后的资本,那都是京城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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